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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 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 长 李毅中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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