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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9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郭金龙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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