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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顽疾”,如何治?
预防、打击医疗暴力,不能“以暴制暴”,更不能搞“罚治”,而应坚持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完善相关立法。《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各地不断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不少代表给予了关注,并通过各种渠道提出建议,认为医疗事故暴力维权普遍化治理,既需要有针对性的现实解决方案,更需要通过深层的制度变革来实现。制度梗塞致医疗暴力多发
2016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刚退休的陈主任被人尾随回家,砍了30多刀。凶手行凶后跳楼身亡。
2016年12月31日,湖南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科护士长被患者家属李某殴打致掌骨骨折,起因是在医院陪护16天被收取200元陪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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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暴力事件频发,不时见诸报端。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医学院院长何彬生指出,目前常见的医疗暴力方式有陈尸、拉横幅、设灵堂、打砸医院,谩骂、恐吓、绑架、拘禁、殴打、致残和杀害医务人员,极端的甚至包括放毒、纵火和爆炸。
何彬生认为,医疗暴力的成因众多,诸如医患之间欠缺沟通、对医生的治疗方案有误会、医疗效果与患方预期落差大、失去健康或亲人的悲痛、医方态度不好、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纠纷解决途径不畅等。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需要自我举证,自己找鉴定单位,然后再集合专家鉴定,而进行鉴定的时间往往相当漫长。当正当的诉求机制并不是那么畅通的时候,一些患者便选择简单蛮横的医闹方式来解决问题。”何彬生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暴力事件频发的背后,是制度设置不尽如人意、法律法规不完善。
何彬生认为,目前一些部委密集出台的措施,主要侧重于对“医闹”中“闹”的行为的打击与治理,比如不准医院与患方私下和解、不吝使用警力等,而较少有对后续事件处理流程的梳理与再设计。
“法治被罚治取代,结果将是严重的。”何彬生认为,“医闹”说白了是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是个人诉求与公共秩序的冲突,“罚治”虽然可能暂时保障了公共秩序、暂时维护了公共利益,但它必然导致个人权益萎缩,个体诉求消亡。医患纠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是非黑白立刻分明的,其中夹杂、交织着利益、情感、偏见等人性的基本元素。无论是公众,还是政府,都应该审慎以待,对“罚治”这种做法报以必要的警惕。
审视当前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措施,便可发现一个共性:都是硬性的、打压性质的。这样做,固然可以做到短暂的息事宁人,患者或因害怕强大的安保力量而不敢“医闹”,但患者背后的诉求仍在,不以“医闹”的方式呈现,便会以其他方式体现出来。如此,只会进一步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不利于良性医患关系的建立。
“以暴制暴的做法,从来都没有赢家。”何彬生指出,从近期到长远,从直接防控到根本化解,暴力维权普遍化的治理既需要有针对性的现实解决方案,更需要通过深层的制度变革。遏制医疗暴力呼唤法治思维
何彬生认为,要想真正化解医患矛盾,消除“职业医闹”,避免医患纠纷呈现暴力化倾向,促进医患关系逐步和谐,需要采取全方位多层面的对策。如深化医疗改革,建立完善的转诊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医生的自律,提高医疗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等。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出台反医疗暴力法,从制度上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人格尊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全新的互信医患关系。
对于反医疗暴力立法,何彬生认为首先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医疗透明度,保障患方知情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加强病案管理,尝试设立病历第三人备案制,尤其是电子病历;健全激励机制,实行量化管理和岗位目标管理,强化服务和竞争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等与医护工作者收入挂钩,通过奖励、升职等方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生多点执业,鼓励民营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完善医院安保机制,配备警卫人员,增加医院安检设施等;医院院长要承担起保护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据理力争,保护每一名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医务人员也要做好工作场所的自身防护,同时提高医学人文修养、加强医患风险沟通。其次要强化外部监控。加强政府监管,提高宣传力度,普及反医疗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医疗暴力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反医疗暴力宣传,提升威慑效用,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组建公开、公正、快速、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医疗伤害赔偿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打击暴力袭医行为。
同时,应建立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机制和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落实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高(中)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宣传和表彰社会办医疗机构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根源在于缺乏公平、公正的医学鉴定质证程序,而医学鉴定结论又是诉讼中确定医疗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何彬生认为,要尽快完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通过组建医学鉴定专家库、匿名抽签、增加鉴定专家强制出庭质证程序等举措,以保证医学鉴定的独立、公正。最关键的是,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应在鉴定结论上签字,以示对鉴定结果负责,对于受到暴力伤害的医护人员,政府应给予赔偿。
“正当的维权渠道畅通了,且违法成本提高了,还有谁愿意去当‘医闹’呢?”何彬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