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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带一路”贡献建设广西检查智慧和力量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邓铁军)广西是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特殊的区位优势。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力量,广西检察机关是怎么做的?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向网友们交上广西检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绩单:
2017年,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18年底,交流培训基地先后为6个东盟国家举办了7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接待8个国家检察代表团到访,赴缅甸、柬埔寨等国开展“送课上门”活动。
崔智友代表说,广西检察机关与越南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直接司法协作机制。2018年,广西检察机关办理涉及越方司法协助案件49件,同比上升81.5%。
如何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省区市检察机关的合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也是广西检察机关思考的重要课题。崔智友代表介绍,广西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相关地区检察机关合作,依法惩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中的各类犯罪活动。如在办理网络诈骗、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案件方面,根据案件“案发在本省,源头在外省”的特点,广西检察机关树立“一盘棋”思想,致力于与相关省份和重点城市检察机关加强跨区域检察合作。目前,广西与广东、海南、湖南省检察机关均建立了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就相关工作和问题作深入研究和交流探讨,共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并取得了共识。
崔智友代表告诉记者,广西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国家安全、法院、边防、海关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届边海防地区检察机关、公安边防部队实务研讨会,研究和解决惩治犯罪的法律实务问题,切实提高边(海)防地区社会治理管控能力和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提升打击的精准度和效果,依法惩治了一批破坏“一带一路”建设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2013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边海防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5次、案情分析会18次,解决具体案件法律适用问题6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