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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中国司法在行动
2019
03 /14
15:16
消息来源
法制日报
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中国司法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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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中提到一些著名的司法案例,为读懂报告作了最佳诠释。其中张文中案作为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入选报告第一案。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既是一个政治话题,也是一个法治话题。如何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确保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无疑是当代司法机关不能回避的时代之问。

早在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拉开司法机关涉产权错案纠正工作的大幕。

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对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同时,要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不可否认,涉产权错案纠正面临重重困难。很多案件时间跨度大、影响面广、法律问题复杂,所涉财产返还和赔偿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在辽宁北鹏公司案中,辽宁省公安厅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成为最大的难点,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合议庭主持下,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辽宁省公安厅返还北鹏公司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83万元。

2018年,最高法分两批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指导司法机关依法判案。物美集团张文中案改判,成为一系列涉产权错案纠正工作中的标志性案例。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无罪,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同时判决,依法返还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张文中面对媒体说,相信正义是会来的。

张文中案给司法机关带来深刻启示:决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决不能将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因为一些小瑕疵和不规范行为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要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护身符。

3月12日,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说,“最高法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相信,司法机关会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如同拂面春风,带来民营企业的春天,而司法机关依法纠正错案,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则是这个春天里最动人的风景。(秦平)

责任编辑:卢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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