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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年终奖吗?试用期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有效吗?
试用期有年终奖吗?
试用期不一定有年终奖,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是必须发放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年终奖是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有效吗?
员工入职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承诺自愿要求公司不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并同意接受公司给予的补贴,这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个人承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试用期不交社保该怎么赔偿?
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在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于此同时职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试用期单位也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不交社保和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