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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书
2010
08 /04
00:53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书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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