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法律文书 > >正文
不考驾照不用上牌 "老年代步车"热销却暗藏隐患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建议,推动解决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非法生产、销售等问题。
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的市区公路上出现了电动或燃油动力的三轮或四轮的“老年代步车”,并且数量有激增的趋势。这些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却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40-50公里/小时的速度与机动车也没什么区别。但是中消协在今年初的一份通报中指出,这类车并非真正的“代步车”,只是商家打出的擦边球。中消协指出: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在公路上行驶的所谓“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严格来讲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叫法,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
在国家的机动车产品目录上,并没有“电动老年代步车”的说法,只有一种“助力工具车”,在医疗领域应用,速度控制在5到10公里/小时,是用来帮助老人缓慢移动的,但是这些车并不能上道路行驶。唐山交警支队秩序大队教导员张春林表示,这种电动四轮车只能在旅游区、一些厂区、一些景区等等道路以外的范围通行,这些属于特种设备的电动四轮车是没有上道路行驶的资格。
“代步车”不是汽车、不是残疾人专用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市场上销售的“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按照规定不准上路行驶,但是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往往都能见到这类车在穿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认为,又不受非机动车的速度限制,又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又没有安全设施,又没有保险和驾驶证,这是非法的。
中消协早在2013年就曾就代步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并遏制“老年代步车”违法违规问题。但是目前代步车违规销售、违规上路的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指出,一个就是他的质量问题,大家开始担忧;一个就是速度,超速了。
而部分销售商擅自更改出厂参数,取消老年代步车的速度限制,更是埋下事故隐患。
销售人员:时速现在是30,减完限速是40,如果选定车型我们给你弄。
销售人员:电机功率全给换了,换了速度能跑到将近50。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部署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建议,推动解决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非法生产、销售等问题;要推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步伐,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法律制度设计。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分析:应该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进行规范,对他们生产标准、上路行驶的规定都应该作出相应规定,让他们有序地参与到社会交通当中来。(记者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