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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仰怒放生命
2015
08 /18
16:36
消息来源
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为信仰怒放生命
    当我们把信仰看作生命一样重要的时候,我们就能够为信仰去付出我们的时间、精力甚至生命。

  “三严三实”作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贯彻“三严三实”,首要的是坚定信仰,并贯穿于做人谋事的始终。

  当前,人民法院审判任务越来越重,法官的社会职责也越来越大。法官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案结”的要求,更有“事了”的压力;司法裁判不仅要坚持法律严肃性,也应讲究服务大局的灵活性;司法个案不仅影响着少数人的行为规范,同时也辐射着社会文明的价值倡导。因此,“坚定信仰、爱岗敬业”这八个字说易行难。法官要学会把工作目标定位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让心中的法治信仰散发出满满正能量。

  确立“坚定信仰,笃实力行”。坚定的理想信仰,体现在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上。法官是一个职业,更是一种责任。邹碧华曾说过:“当我们把信仰看作生命一样重要的时候,我们就能够为信仰去付出我们的时间、精力甚至生命。”法官法规定,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这是对法官职业行为的硬性规定,也是每名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信仰准则要求。

  认清“权从何来,为谁司法”。法官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这就要求人民法官必须牢记司法权的本质和来源,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把为民司法作为根本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法乃公器,民为邦本”。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根本目的和归依,就是为了使司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地落实“为民”这个根本。

  坚持“高看一眼,自爱三分”。如今法官普遍面临案件多、压力大、信访难、待遇低、晋升空间窄的矛盾和考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越是身处困境,我们越应该坚定自己的选择,热爱和珍重自己的法官职业,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法律的敬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做到“敬法畏民,不偏不倚”。法官在解决社会冲突、裁判案件的同时,也在裁判着自己的道德与良心。因此,良知与理性是法官在审判上构建自律机制的两大支柱。法官的“每一个”案件,对人民群众而言可能就是“所有案件”,再细小的一个办案瑕疵,对当事人而言可能就是身与心的伤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体到个案,就是要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有理有据,做到法、理、情的相统一。法官的道德素养与司法技艺同等重要,从审判权运行来看,法官应该把道德素养置于司法技艺之上,以崇高的法治信仰引领司法技艺的臻美。不敬法不畏民,司法技艺越娴熟越有可能走入“违法理背民意”的陌路歧途。

  在新的征程上,法官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毅力,保持一颗向上的心态,做岗位上的“螺丝钉”,做前行路上的“燃灯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伟大进程中实现大有作为,为信仰怒放生命。

    
作者:何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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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蓥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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