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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子、尺子和镜子
2015
08 /20
19:08
消息来源
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梳子、尺子和镜子
    切实践行“三严”要求,提升自身内在修养,不仅是当下法官从业的必需,更是精神构建需要长期坚持做好的工程,广大法官当躬行自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律己划定了红线。其中,“三严”为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指明了方向,对广大法官而言,“三严”如同梳子、尺子和镜子,帮助法官在生活和工作中梳理身心,衡平求正,对照自省。

  以“严以修身”为梳,梳理身心。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是每个党员干部必修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谈到“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作为一名法官,应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作为自己修身的目标和方向。通过对身心的梳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加强道德修养的同时,还要注重个人的业务修养,将“严以修身”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精、作风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法官。

  以“严以用权”为尺,衡平求正。在审执工作中,法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认识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深刻意义,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注重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同时,面对权力当临渊履冰,摒弃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时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树立严谨务实、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职业形象,不断满足公众对良好法制环境的需求,让法院的审判审务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以“严于律己”为镜,自鉴自省。对于一名人民法官而言,“正以处心,严于律己”既是一项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是一个通过自省实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正如北宋著名诗人林逋所言“律己则寡过,绳人则寡合。”面对各种诱惑,法官当经得住考验,守得住底线,既要警钟长鸣、勤于自省,更需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让自己的言行举止都符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此外,法官还要敢于并乐于接受监督,要有闻过则喜的气魄和胸怀,在工作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做到“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于身”,用廉明自律的风采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用公正不阿的职业操守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总而言之,切实践行“三严”要求,提升自身内在修养,不仅是当下法官从业的必需,更是精神构建需要长期坚持做好的工程,广大法官当躬行自明。

    
作者: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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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蓥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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