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治年鉴 > >正文
政府数据开放,关键在于法治导航
公众期盼已久的政府数据开放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日前,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的向社会开放。(9月6日《京华时报》)
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的全面开放,对于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健全民生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此举对于普通公众而言,最直接的受益便是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数据的开放水平,有利于更加便捷地共享政府数据,让公众免去因为政府数据的不全面开放而难以享受快捷民生服务的效率低下“顽症”。
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让公众以此享受到更加快捷普惠式的民生服务,关键的是需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让法治为其导航无疑是最佳首选。为此,《纲要》特别明确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机制,其中突出强调了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建立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体现了以法治导航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的强烈意识。这对确保政府数据开放的落地生根,为其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无疑提供了最根本性的机制保障,其意义自不待言。
法治是治理社会的有力纠偏器,相比其他任何手段,均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政府数据的开放,涉及到诸多行业,而各行业的法治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法治导航为其纠偏。作为需要依托互联网技术才能实现开放的政府数据,只有根植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才有可能茁壮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促进服务民生的普惠化。一旦脱离法治环境的良好土壤,就极有可能剑走偏锋,成为叫好不叫座的摆设。回顾近年来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经验教训,公众不难发现,尽管各级政府在数据信息的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因为没有统一明确的法治进行规范,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政府数据的共享一直是“镜月水花”,普通公众为办理“你爸是你爸”“活人需健在”等奇葩证明操心劳累之事一再上演。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数据开放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的积极效应,又有风险频发的后顾之忧。其中数据开放隐藏的风险既涉及到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也关乎公民隐私。所有这些,都凸显了法治为政府数据开放导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和规范运行,让普通公众从中享受到便捷的民生服务,必须在依法导航方面久久为功。一方面,要强化调查研究,前瞻性地对影响政府数据全面开放规范发展的掣肘问题予以科学研判,从而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完善而又成体系的法律法规制度为政府数据的开放撑起法治保护伞。另一方面,对政府数据开放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规范政府数据的开放,每开放一步,都要审视相关法治是否需要完善,用法治解决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始终对偏离法治轨道的政府数据开放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纠偏,从而让法治导航成为政府数据开放的坚强后盾。
以法治导航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进而让其充分发挥服务民生的功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续不断地发力。目前,政府数据开放的航船已经扬帆,让法治为其导航实乃题中应有之义。唯有法治导航,才能让政府数据的开放不致迷失方向,确保其规范有序地在法治轨道上开花结果,真正成为服务民生的崭新平台。
作者:张智全
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的全面开放,对于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健全民生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此举对于普通公众而言,最直接的受益便是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数据的开放水平,有利于更加便捷地共享政府数据,让公众免去因为政府数据的不全面开放而难以享受快捷民生服务的效率低下“顽症”。
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让公众以此享受到更加快捷普惠式的民生服务,关键的是需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让法治为其导航无疑是最佳首选。为此,《纲要》特别明确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机制,其中突出强调了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建立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体现了以法治导航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的强烈意识。这对确保政府数据开放的落地生根,为其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无疑提供了最根本性的机制保障,其意义自不待言。
法治是治理社会的有力纠偏器,相比其他任何手段,均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政府数据的开放,涉及到诸多行业,而各行业的法治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法治导航为其纠偏。作为需要依托互联网技术才能实现开放的政府数据,只有根植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才有可能茁壮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促进服务民生的普惠化。一旦脱离法治环境的良好土壤,就极有可能剑走偏锋,成为叫好不叫座的摆设。回顾近年来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经验教训,公众不难发现,尽管各级政府在数据信息的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因为没有统一明确的法治进行规范,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政府数据的共享一直是“镜月水花”,普通公众为办理“你爸是你爸”“活人需健在”等奇葩证明操心劳累之事一再上演。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数据开放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的积极效应,又有风险频发的后顾之忧。其中数据开放隐藏的风险既涉及到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也关乎公民隐私。所有这些,都凸显了法治为政府数据开放导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和规范运行,让普通公众从中享受到便捷的民生服务,必须在依法导航方面久久为功。一方面,要强化调查研究,前瞻性地对影响政府数据全面开放规范发展的掣肘问题予以科学研判,从而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完善而又成体系的法律法规制度为政府数据的开放撑起法治保护伞。另一方面,对政府数据开放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规范政府数据的开放,每开放一步,都要审视相关法治是否需要完善,用法治解决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始终对偏离法治轨道的政府数据开放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纠偏,从而让法治导航成为政府数据开放的坚强后盾。
以法治导航实现政府数据的开放,进而让其充分发挥服务民生的功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续不断地发力。目前,政府数据开放的航船已经扬帆,让法治为其导航实乃题中应有之义。唯有法治导航,才能让政府数据的开放不致迷失方向,确保其规范有序地在法治轨道上开花结果,真正成为服务民生的崭新平台。
作者:张智全
责任编辑:张蓥蓥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