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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钱款要提防这“四张牌”
▌01、爱情牌:莫被爱情冲昏头
小王(男)与小胡(女)是一对交往半年多的情侣。小胡经营着一家零售小卖铺,本身并不富裕,小王是无业者。交往半年期间,小王多次向小胡借钱。
基于爱情和信任,小胡都爽快答应,但小王借款越发频繁,借款金额也从每次几百元增加到几万元,小胡已无钱出借,但担心小王提分手,便应小王请求,在网贷平台注册账号,将从网络平台贷款的钱转借给小王。小王向小胡借款的理由从小的费用包括看上的羽绒服手头钱不够、没钱缴纳水电费和交通违规罚款、到急需大额资金跟朋友一起做投资……基于男友的轮番“甜蜜攻势”和花言巧语,小胡也心甘情愿借了。
这样的状态持续半年,小胡已通过京东金融、苏宁金融、拍拍贷、蚂蚁借呗、微粒贷等各种网贷平台贷款近20万元出借给小王。半年后,网贷平台、信用卡的贷款本金与利息总共已高达46万元,小王仍然无动于衷,分文不还。债台高筑的小胡已然到了崩溃的边缘,走投无路的她,选择到法院起诉男友,请求法院判令小王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6万元。
提示:人们在如胶似漆的恋爱中,总是亲密无间、不分你我,此时切勿被爱情冲昏头脑,尤其在涉及金钱利益方面,更要保留一份清醒和理智!
情侣之间一方提出借钱,另一方要打个问号,你借出去的钱,对方用途是什么?是否沾染恶习导致频繁借款?是否有真实的借款需求?一方因同情、害怕失去对方,自己铤而走险甚至进行违法行为,导致债台高筑、倾家荡产的案例屡见不鲜。若遇到威胁、恐吓,则应当立马报警或告知家人,及时止损!日久见人心,爱情和衷心不能简单地用借钱来衡量,力所能及地帮助你爱的人,保护好你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02、友情牌:该拒绝时就拒绝
林某和亓某是多年好友,亓某是职业摩托车骑手,林某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2018年8月至10月,亓某称自己过生日缺钱、改装摩托车需要费用,多次向林某借款共计3万元。到了约定返还期限,亓某不但未还款,反而再次张口向林某借钱3万元,林某见亓某不讲信誉,拒绝道:“之前的都没还我,我自己也要用钱呀,我这里也不是银行,能借给你的都借了。”亓某称:“我妈病了马上得手术,这真的是救我妈的钱,求你最后再帮哥这一次,哥真的是没有办法了,要是有一点办法也不会跟你张这个嘴,这些欠款一并在月底还你,拜托了。”
林某出于同情,又出借3万,双方借条约定月底归还。然而,亓某再次爽约。林某给亓某发微信才知道自己已被亓某“拉黑”,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林某恍然大悟自己交友不慎,到法院起诉。法官通过各种送达形式都无法联系到亓某,通过公告程序向亓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然而直到开庭时,亓某都未曾露面…
提示:上述案件,亓某利用了彼此多年友谊和林某的同情心,屡次上演“苦情戏”,借钱时好话说尽,让林某不忍拒绝, 借完钱消失得无影无踪,让林某悔青了肠子。无论发小、同学还是交情匪浅的多年好友,遇到朋友借钱时,你都应当三思而后行。
你需要明辨各种“花式”借钱理由,分析最夸张的借钱话术,根据客观情况量力而行帮助朋友。尽管你们是称兄道弟、“穿一条裤子”的好哥们儿,是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好闺蜜,对方借钱时,都应当提高风险意识,把“丑话说在前面”,一码归一码,把借条打好,勿要因为怕伤感情而省略掉自我保护的程序。
▌03、亲情牌:亲戚借钱就一定有借有还?
马某与刘某于1991年登记结婚, 2004年,马某与刘某之女出国留学需要大笔资金,故二人向马某父母提出借款100万元请求。老人将一生积蓄100万元借给马某与刘某,马某出具借条写明借款期限为3年,并将自己的安置房作为抵押。
由于马某二人经济条件不好,该房屋一直也就由老两口居住。3年后,马某与刘某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100万元借后出有去无回,老两口的生活质量降低,马某父亲病情恶化去世,马某的母亲吴老太太一气之下将儿子马某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共同归还借款100万元。
提示:亲戚之间的关系是最亲近的,有难互相帮衬总是应该的,然而当今亲戚间的借款,已不局限于养家糊口、借钱生存的范畴,在城市中,向亲戚借钱创业、开公司,向亲戚借钱给子女上学等屡见不鲜,一借动辄就是几十万或上百万的“大钱”。亲戚借钱就一定有借有还吗?以上活生生的案例告诫我们,对于借款方来说,一是“啃老”“啃亲戚”要有度,二是生活要靠自己,自力更生比借钱生活来得更加踏实,否则轻则伤害双方的感情,重则牵扯一家人互相撕破脸,亦导致家破人亡。
生活中,对于出借方来说,时刻铭记“亲兄弟明算账”,虽然重视家庭感情,但帮助亲戚也要有度,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帮忙,借条一定要合法且规范,不可碍于面子、亲戚之间熟络,就不留借据不写借条,该约定的内容更应该清晰明确,否则若真遇到矛盾,一笔糊涂账,不仅让你受到经济损失,还会伤亲戚感情。亲戚借钱,说到底是一件很纠结的事。如果有亲戚向你借钱,你借吗?
▌04、权威牌:你的钱,你做主
苗某与小邓是间接的上下级关系。一天苗某向小邓开口借款,称家人要做玉石生意,希望小邓予以帮助。小邓对苗某存在畏惧之心,迫于上下级的压力,苗某只好出借。“最初我只给他转账2万元,但他说不够,打了5万元的借条,我不得已多借3万元,我不好意思跟他商量还款时间,更别提约定利息了。”小邓在庭审中说道。5万元出借后,小邓连续向苗某催要半年多,苗某一直找借口不予归还。小邓只能诉诸法院,经法庭居中调解,苗某向小邓真诚道歉并如数返还借款。
提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借款人是领导、老师、上司,不能因为借款人身份特殊,出借方就迫于压力,不留借款凭证。借条中,不仅要约定清晰的还款时间,还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以督促对方即使还款。遇到类似苗某的情况,请及时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