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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如何判断?
2020年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如何判断?
基本案情:
现年22岁的被告人路小涛系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韩庄村农民,2004年4月16日下午,被告人路小涛到郑州市汝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文某家中交涉两人生意之事,因种种原因,路小涛与文某的妻子发生争执、厮打后,路小涛离开现场。文某和妻子及其雇工何某、黄某等人见状,遂追赶路小涛,在追赶过程中,路小涛摔倒在地,就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向后扔去,正好砸中何某头部。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何某脸部创口长达5.4厘米,已构成轻伤。2005年3月8日,被告人路小涛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路小涛辩称,我没有跺黄某,我在逃跑的时候怕他们撵上后打我,拿了一块砖向后抛,当时发生什么情况我并不知道。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小涛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何某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家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路小涛拘役2个月。
小编评析:
在本案中,被告人路小涛已离开现场被追赶,但何某尚未追上路小涛,因此,何某对路小涛合法权益的威胁并未达到现实状态,路小涛就采取了扔砖头的行为,致使何某轻伤,路小涛主观上处于一种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应对此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被告人路小涛的行为属于事先防卫,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曲谨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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