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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律
2012
03 /16
14:2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永徽律

永徽律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共五百条。分《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等十二篇。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法典。

  唐统治者在《永徽律 名例律》中作了如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来调整各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而在欧洲,直到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中才第一次有了成文的国际私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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