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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军阀韩复榘审案荒诞故事真伪
核心提示:1935年,《大公报》某记者有个至亲在鲁北当县长,因走私鸦片烟被关押山东省监狱待处决。记者去山东向父亲求情,父亲不给面子,维持原判。记者恼羞成怒,将官场上的丑闻笑料全部栽赃到他的身上,每天编造一篇登在《大公报》上。父亲虽为封疆大吏,却管不着有中央背景的《大公报》,于是有关他的种种荒诞不经的故事便在坊间不胫而走。
文章摘自:《我的父亲韩复榘》,作者:韩子华(口述),周海滨(整理),出版社:中华书局
关于父亲审案的荒诞故事屡屡见于书端报尾,不客气地说,这些故事全部是胡编乱造的。尽管这些故事明显不合情理,辨别其真伪也并不难,仅凭起码的常识即可,但事情就是这样奇怪:讲故事的人分明知道是杜撰,还煞有介事地讲;听故事的人也分明知道是扯淡,仍津津有味地听。
为证明韩复榘审案草菅人命,有人编了这样一个著名的故事:一次,山东省政府参议沙月波派一个叫小道的听差去省府送信,正值韩在审问土匪,出于好奇,便站在一边看热闹。审判结束后,执法队误将小道及被判处死刑的土匪一并拖到八号汽车上,准备拉去枪毙。小道连声喊叫:“我是送信的!”韩说:“送信的也不是好东西,也该枪毙。”原来他误认为他是给土匪送信的。事后,沙月波带着小道的母亲去见韩,问及小道被杀之事。韩笑道:“现在他是小盗(道),将来就是大盗。”
这则笑话编得很巧妙,故事中的人物都有名有姓,又有趣味性,自然流传甚广。1936年某日,在第三路军军法处任职的王慰农与沙月波同车由北平前往保定,王向沙问及此事真伪,沙月波断然予以否认张玉强:《韩复榘讹传故事三则》,《联合日报》,2001年1月12日。。尽管故事中的关键人物都出面澄清了,但该说的还是说,该听的还是听。
1935年,《大公报》某记者有个至亲在鲁北当县长,因走私鸦片烟被关押山东省监狱待处决。记者去山东向父亲求情,父亲不给面子,维持原判。记者恼羞成怒,将官场上的丑闻笑料全部栽赃到他的身上,每天编造一篇登在《大公报》上。父亲虽为封疆大吏,却管不着有中央背景的《大公报》,于是有关他的种种荒诞不经的故事便在坊间不胫而走。
父亲办案公开透明,速审速决,或生或死,或打或罚,一言而定。不过,偶然遇到较特殊的案件,也有不作结的。这里应说明一点的是,凡是经他审理的案件,都是经司法科或军法处预审过的,他主要的工作是“判”,而不是“审”。
父亲喜欢骑自行车上街,身边只带几名骑自行车的卫士。由于民众都知道他乐于过问民刑案件,因此他一出省府大门,经常有很多人围拢过来,喊冤告状。他每每下车,亲自去接状纸,有时一次能接十几张。这些诉状,有用正式状纸的,有用一般信纸的,还有用各种粗纸的,内容无奇不有。
父亲听说律师娴习法理,能为罪大恶极者避重就轻,且多索取巨额写状费,乃规定凡在省府门前递状者,不得用律师代书。他招考中学生数人,在院东设代书处,免费为告状者写状纸,且要求告状人说一句,写状人写一句,原汁原味,力避曲笔修饰。但如此状纸呈上来,满目皆是俚语方言、语无伦次之文字,他看了也不知所云,一头雾水。又因告状人多,写状人少,且写得又慢,等一星期仍排不上号者大有人在。他深感无奈,不久便取消代书处,告状人是否请律师代书,听其自便。
父亲到外县巡视,每遇拦路喊冤或上门告状者,无论何时何地皆随时随地审理。
父亲判案有很大随意性,其个人的喜怒好恶,往往影响对案犯的判决。他最痛恨土匪,凡土匪头目皆难逃一死。他最痛恨烟毒,对吸食烟毒者,一律送戒烟所戒断;凡贩卖大烟者,一律科罚;凡贩卖毒品者,一律枪决。他最痛恨贪污,主鲁七年杀掉不少贪官污吏;他对“车”、“行”、“店”、“脚”、“牙”等一干人素无好感,每逢案涉此等人物,先打后问。遇有涉及妓院的案件,先命公安局查封该妓院,再将妓女送“女子习艺所”改造、择配。他崇尚传统道德,对涉案的“孝子”、“节妇”,优容有加,网开一面;对“不肖”之子及“失节”之妇,则严加惩处。他同情弱势群体,有钱有势的人打官司占不上便宜。
父亲干涉司法,判案主观武断,感情用事,三言两语,粗枝大叶,从法制的角度来看,是非常荒唐的,错判、误判的事肯定也不会少。但他办案也并非一无是处。山东大学教授吕伟俊说:“他(韩复榘)审案干脆痛快,从不压案、积案,也反对地方上压案、积案,这是他的长处,也颇得人心。他审案也不会全错,否则,谁人还敢冒风险请‘韩主席’受理自己的案子?”“正由于韩复榘能够及时处理案件,并也能判对,所以山东人们才乐意请韩审案,而不告状到法院。有时人这样说,如告状到法院,三两月不给处理,外地来的老百姓光在济南住旅馆(候审)就住不起。”(吕伟俊:《韩复榘传》,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6、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