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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长沙交通混乱:1929年立“行人靠右”标识
2014
03 /18
15:49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民国长沙交通混乱:1929年立“行人靠右”标识

  核心提示:1929年元旦过后,刚刚起床的长沙成年人忽然发现街道墙壁钉上了“精致”的“行人靠右”的木牌,而中小学生去上学,学校内也钉上了这样的交通告知指示牌,看来公共秩序交通管理,也要从娃娃抓起了。

  民国长沙交通混乱:1929年立“行人靠右”标识

  这则刊发于民国长沙旧报纸上的漫画,讽刺当年长沙街头人车纷纭、人群混乱的场景。图片来源:1929年9月26日《湖南国民日报》。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任大猛,原题为:《民国长沙交通:1929年立“行人靠右”标识(图)》

  据日前本报新闻报道,长沙交警启动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春季攻势”,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行、闯禁及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闯灯越线,行人闯灯乱行、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很显然,这是长沙交通升级换代全面进入“车时代”后的交通管理。

  回望八十五年前,那时民国长沙城的交通尚处“步行时代”,纷纷攘攘的人流拥挤堵塞了长沙各处繁华街道,如何人畅其流?那时的交通管理有那时的特色,今天看起来很有趣??

  一、步行时代的长沙,遭遇严重的“走路问题”

  这得有多嫌弃,才会要呵斥别人一句:“晓得走路不?”

  就像今天汽车遍地,一个司机嫌弃另一个讨嫌的司机,会说“晓得开车不”一样。

  民国初期的长沙,多数时期处于战乱年代,军阀混战,商业凋敝,长沙人纷纷跑到乡下去“躲兵”,想象得到,那时的长沙街道,除非“不得不”的原因,一般人并不爱逛街。

  到1928年底,张学良在东北易帜,中国实现名义上的统一。与此同时,长沙也马上进入了蓬蓬勃勃太平时世。

  一方面,长沙开始大张旗鼓搞城市建设,修环城马路、修中山路;另一方面商业渐渐发达,外来人口慢慢增多,长沙城也大显其爱时尚、爱娱乐的性格本色,爱热闹、爱逛街的长沙人越来越多。

  当年长沙城内的汽车,扳着手指头就能数尽;“步行时代”的长沙,满街都是人,因种种原因,长沙遭遇了严重的“走路问题”。

  长沙市政当局,尤其是长沙市公安局(注:当时长沙虽未设市,但不少机构却常以“长沙市”命名)开始提出整治长沙交通秩序、整治市容环境,重中之重则在于解决“走路问题”,也就是要告诉长沙民众,在城市中到底应该怎样走路。

  在1929年前后的《湖南国民日报》、长沙《大公报》上,不少文章,谈到长沙人的走路问题,值得一引。长沙《大公报》“社会闲评”专栏,“劲公”就有一篇文章专谈长沙走路问题,他说:

  长沙市民对于走路问题,我不敢恭维,实在尚欠研究。一走到市上,那种凌乱无秩序的现象真令人难以形容。

  不是这里人力车碰了行人,开口骂娘;就是那边两人对撞了脑袋,互骂一声“瞎了眼”。

  走得慢的,骂走得快的去“充军”;走得快的,又骂走得慢的是“死人”。

  总而言之,我们无论走到哪条街上,总有“此路不通”之感。

  仔细考察长沙市民,何以不会走路,却有下列三种原因:

  第一是自命不凡……因此左右磕碰,遍地荆棘。

  第二是不肯互让,以为谁让了谁,就示了弱,失了平等的精神,因此动辄相骂,激起无意识的争端。

  第三是不知节约时间,闲人麇聚街头,徜徉散步;即有所事事的,也慢条斯理,雍容雅步。路幅本来仄狭,安得不拥挤不通?

  其他尚有许多应由警察执行取缔的事情,如空人力车及小贩担子之市街游行,兜揽生意;出殡结婚之旗伞执事,成群结队,皆应有方法取缔,而公安局听之任之,熟视无睹。

  总之市街的秩序,固赖于警察的维持,而市民自身走路的修养,尤为重要。因为公共的利益,是要一般民众共同负责的。

  现在竞言改造都市,我以为长沙市民若不有走路的训练,将来市街宽度即照中山路再加上一倍,也必定乱七八糟,没有一点整齐严肃的气氛。行的问题永远不会解决。

  二、交通整治期间,在繁华街道一顿乱走,小心进班房

  1929年元旦过后,刚刚起床的长沙成年人忽然发现街道墙壁钉上了“精致”的“行人靠右”的木牌,而中小学生去上学,学校内也钉上了这样的交通告知指示牌,看来公共秩序交通管理,也要从娃娃抓起了。而精神抖擞的警察,则手挥纸旗,站在繁华街道的街心,指导行人,靠右行走,有序行走……长沙正式进入交通大整治时期,重中之重,就是解决长沙人的“走路问题”。

  南门口一直以来就是长沙最热闹的地方之一,也是著名堵点。

  在交通大整治前,“宽敞的南门口,交通却异常阻滞,人力车、菜担子横行直撞,行人们非七弯八转,莫想渡过此关。”

  1929年元旦期间,南门口竖起了“行人靠右”的标识,最初警察在南门口指挥时,指挥“行人靠右”,而行人乱行依旧,车担在南门口乱撞,南门口依旧拥挤不通。

  此时,南门口的警察不再讲客气了,他们挥舞鞭子“赶开停得不得其所的人力车,或赶开站得不得其当的菜担子”。

  长沙人中总有些没来由“自命不凡”的少数人,他们“不屑受警察指挥”,“要他向右,他偏要向左”。在1929年初春节期间,即1929年2月19日(阴历正月初十),一个叫冯有舟的市民,他在交通整治期间不听从警察指导“行人靠右”的训诫,且“势将反抗”,最后被岗警带到警察署,“判处拘留示儆”,此事刊发在第二天长沙各家报纸中,引起长沙市民的剧烈反响,人们看到,长沙市公安局整治交通,真的动真格了。

  但“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长沙人在街道上自由散漫行走惯了,运动式的交通大整治,在当时看来,似乎一时难于“一针见效”,何况少数长沙人就爱不听招呼“对着搞”。当年的报纸上于是刊载有一些激进读者对整治交通提出的建议,对于“横冲直撞、只顾赚钱”,或“不守规矩,故意乱跑”的少数长沙人,他们提出数种惩罚办法:

  一是像现在的新加坡一样,要当街对这些故意违反城市秩序的人实施体罚,“硬请他们吃一餐‘南竹笋子炒肉丝’”。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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