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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名臣陆光祖秉公断案不虑私
□庞朝骥
明朝时期,有个名臣叫陆光祖,以清正廉明、长于政事而闻名。在他任郡令时,当地一位百姓含冤入狱长达数十年。但是由于该人很富有,官员为了避嫌,反而不敢为他洗刷罪名。陆光祖到任后,通过查访,得知了案件的实情,当日就放他出狱,然后再呈报御史。御史说:“这个人可是出了名的有钱。”陆光祖答道:“我只管这个人是否真的有罪,而不问他是否有钱。如果他确实有罪,即使生活如伯夷、叔齐那样贫困也无法让他苟活;如果他确实被冤枉,即使像陶朱公般富甲一方,也没有理由判他罪。”御使听了他的解释觉得在理,从此便更器重他了。
后来,陆光祖升到吏部做官,问案判决全凭自己见解,完全不经御史台批阅。当时有个叫孙丕扬的官员以独断专权罪名弹劾了他。陆光祖被免官后,有一天巧遇孙丕扬,对他行礼长拜后说:“承蒙厚爱,受教匪浅,实在感激不尽。但现今来吏部说情的人很多,如果不独断专权,只怕正义公道无法伸张。孙公上疏弹劾在下,实在是误解在下了。”孙丕扬沉思许久后说:“你说的有理,是我错了”。于是立即起草上奏,向皇帝自陈失言的过失,并极力保荐陆光祖,之后陆光祖得以官复原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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