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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工”侵贪奢靡令人震惊
2014
04 /28
14:00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清代“河工”侵贪奢靡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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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豪饮图  (图源网络)

 

清代“河工”侵贪奢靡令人震惊

??读《水窗春呓》(下卷)笔记

 

       清朝治理河道衙门官员称作“河工”,河工生活之奢侈,扬名当朝。奢侈到何等程度,请看清人金安清在《水窗春呓》(下卷)中对乾隆、嘉庆年间“河工”生活的记述。

       其一,是“玩”。乾隆末年,清朝河道总督衙门内的职能部门之一的首厅“必蓄梨园”,竟然拥有自己的戏班子,也就是所谓的“院班”、“道班”。到了嘉庆时期,奢侈风气尤其浓厚。每年过了霜降这一节气后,首厅官员们便用数万金到苏州召请著名艺人,为庆祝平安度过河流的秋汛而演戏。

       其二,是“吃”。河工们的公费吃喝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每年到了九、十、十一这三个月,就大摆宴席,吃喝玩乐。待宾客到来后,自上午七、八点直至半夜,只要宴席不散,就上菜不断,盛菜的小碟多达一百几十种。厨房中有煤炉几十个,一个厨师只负责一道菜的烹饪,不必看别人怎么做。只要各人自己分管的菜肴上了席,他便可以轻松地出外游玩了。当时有个绍兴人叫张松庵,特别善于财务管理,他垄断了整个治河疏浚工程的钱财供应工作。他整箱购买燕窝,一箱燕窝就需耗费数千金,他购买建兰、牡丹等名贵花卉也耗费了上千钱。就连宴席上用的柳木牙签,一钱可以购十多枝的,张松庵也要开具报销,数目高达数百两至千两银子。至于宴席上食用的海参、鱼翅等山珍海味费用,报销就高达上万钱。

       其三,是“穿”。河道总督衙门官员们所穿的皮衣,大抵不从市场上购买,都是在夏秋之季,专程用车运载数万金到关外,去购买整块的狐皮回来,命制作皮货的工匠按照各块皮的大小,根据各块皮的类别情况,分成大毛、中毛、小毛等,因此制作的皮毛上的颜色都很均匀,整洁而且挑不出毛病,即使是京城的大皮货店的皮货也比不上他们的完美。他们缝制的衣服所用的苏杭绸缎,每年都一定要自己设计花样颜色,让纺织工匠另外纺织。每一件花色的绸缎只制作五件,那就是大襟一件、短襟一件、斗篷一件、外褂一件、马褂一件。

       其四,是“住”。“河工”生活中最奢侈最浪费的部分,是“宅门以内”,即住房也。他们家中正房之中,没有一盏油灯,没有一样是用布匹制作的物品,这是因为他们上上下下都是让人举着蜡烛照明,即使妇女用来缠足的裹带,也不用布做。他们及家人佩戴的装饰品,如珠宝、翡翠、黄金、玉器等,就更是数不胜数了。这些官员们胸前所佩戴的朝珠、衣带上的玉板、手上的戒指等物动不动就值千金。如琪南珠、有霞彩花纹的披肩、头上插戴的金玉饰品就价值三千金。若把琪南珠挂在胸前,“香闻半里外,如入芝兰之室也”,半里之外都能闻到它的香气,就好像进了种有芝兰的房间一样。

       其五,是“藏”。每逢吏员齐集来到长官衙门,向长官请示公务的日子,竟然出现了这样的场面??“各贾云集,书画玩好无不具备”。各行业的商人云集到长官衙门,向官吏们出售丰富多样的书画玩物。其时,还有个故事。琦侯担任两江总督的时候,非常欣赏元朝人王野云所画的《龙舟图》长卷。图中画了几千人,但没有一个面目相同的人。琦侯已经还价到了一千五百金,第二天来买时,却被河道衙门中一个姓万的官员以两千金买走了,气得琦侯立即到皇帝那里去弹劾了那个姓万的河工。

       《水窗春呓》中揭露的只是清代河工侵贪奢侈的冰山一角而已,另据史料披露,康熙、雍正时,虽已出现河工侵贪现象,但没有发生大贪、巨贪的事件。至乾隆初年,河工的侵贪就很严重了。

       乾隆十八年九月,黄河在江南铜山县冲决,黄水掣动大溜,南入洪泽湖,致使高邮二闸被冲。乾隆认为南河官员在修防过程中“显有情弊”,于是派大臣前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外河同知陈克浚挪用河银2.5万两、海防同知王德宣挪用1.8万多两,核减未完、办料未交之银共计10余万两。不久,平日侵贪河银、贻误河工的铜沛厅同知李?、河营守备张宾等人得悉朝廷派人清查的消息,自知获罪必重,遂于水涨之时消极怠工,任由决口增至140余丈。对此,乾隆甚为震怒,下严旨一道:李?、张宾即刻正法于工地,同时将主持南河事务的高斌、张师载缚赴该地,令其目睹行刑后再行释放。按理,经过此番整顿,河工风气应当大为好转。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乾隆二十一年,又有河臣孙廷钺、舒超等人合伙侵贪河银一案发生。到了乾隆中期尤其是和?擅权后,“河防日见疏懈,其任河帅者,皆出其私门,先以钜帑纳其帑库,然后许之任视事,故皆利水患充斥,借以侵蚀国帑。而朝中诸贵要,无不视河帅为外府,至竭天下府库之力,尚不足充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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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绘制的治河图

 

       清代河工将治河经费侵贪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呢?从清代著名学者包世臣对治水名臣郭大昌的记载中可得到一个大致概念。乾隆三十九年,河决老坝口,全黄入运,运河附近的高邮、宝应等地被淹。惊恐无措的南河总督吴嗣爵请郭大昌以“钱粮五十万”加以堵塞,不想大昌只接受10万两。嘉庆初年的丰工工程,河臣预算120万两,河督减至60万两,商之于郭大昌,郭请再减一半。河督面有难色,大昌解释道:“以十五万办工,十五万与众工员共之,尚以为少乎?”由此,从郭大昌的这一番话中可以推知,嘉庆年间,河臣预算的经费中真正用于修防的仅在十分之一左右。包世臣也认为,即便“真明钱粮”的河工也只能将经费的七成用于河工修防,另外三成用来“明津厅员”!河工腰包之厚,油水之肥,他们的起居饮食堪与广东洋商、两淮盐商相媲美,怪不得落榜之士及各省所罢官员都以河工为“金穴”,纷纷钻营求进。

       清代河工侵贪奢侈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黄河夺淮至清代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淮河下游河道的淤积日益严重,黄、淮、运相交的清口一带的形势更为复杂。因而,清政府将黄、淮的治理作为重点,并投入巨额经费。仅以乾隆朝为例,治河工程费用平均在每年200万两左右,如此,整个乾隆朝的河工费用为1亿多两。乾隆甚为自诩的“十全武功”也不过耗银1.5亿两。难怪乾隆在最后一次南巡时如此总结自己的一生:“予临御五十年,凡举二大事:一曰西师,一曰南巡”,而“南巡之事,莫大于河工”。

       如此之巨的河工经费,清政府为此制定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防止河工位高权重滋生贪腐,努力使河工经费得用其所,但河工修防工程的复杂性、准确审核的困难性、漫决发生的随机性等因素仍给河工的侵贪留下了很大的活动空间。加之河督与其下属串通一气,相互掩饰彼此的浮估冒滥行为,中央政府的监督又不力,监管制度形同虚设,致使河工贪冒屡禁不止。同时,这又与当时捐纳制度有关。河工通过“捐复”获得职衔,所谓的“捐复”,是指官吏降革离任、留任后,纳资捐复原职。乾隆以后,中下级河工中有六成以上都是通过“捐复”获得职衔,有的竟升任到总督的高位。河工还可以通过浮报保住职衔,捐纳的河工在三汛期内所辖汛段是否溃决,将确保他们的奖惩。因此河工上下串通一气,往往浮报一倍以上,以备不测。对此,河工对前来巡察的京官来时接风洗尘,走时馈赠“土仪”以搪塞掩盖浮冒行为。

       康熙曾向总河赵世显提过这样一个问题:“河工乃极险之处,看守亦难,今具呈愿往河工效力之人甚多,伊等若无所利,何故踊跃前往?”其实,这是康熙在明知故问,河工这一美差之“肥”的玄机,他心中非常清楚,只是不愿当面揭破罢了。乾隆帝亦曾大发感慨:“今之外省官员公然贪黩者实少,惟尚有工程一途耳。”“外省工程无不浮冒,而河工为尤甚”。河工贪冒奢侈之风如何猖獗,以致几代清帝都无可奈何,无怪乎晚清时期的魏源这样总结:鸦片烟乃“民财之大漏卮”,而河工是“国帑之大漏卮”。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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