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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曾给京官送福利 房租降低20%
2014
12 /19
07:0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宋徽宗曾给京官送福利 房租降低20%

        北宋熙宁十年,开封的公租房,每间月租170文。18年后,哲宗绍圣二年,广东惠州营房不够,部分士兵进城租房,每间月租150~300文。

  北宋末至南宋,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房租跟着上涨,但劳动力日工资没有同步上涨,数目还是北宋的100文。也就是说,百姓的生活质量绝对下降,降幅厉害。于是,政府开始调控房租。

  宣和七年,徽宗下诏,送给京官一项福利,房租降低20%。绍兴二十一年,高宗下诏,从首都到地方,无论公房、私房,房租一律降低一半(《系年要录》)。淳熙八年和嘉定二年,孝宗和宁宗分别下令各地房租降低三分之一(《宋史》)。这些都是按比例的永久性减免房租。

另外还有临时性减免的情况。遇到天灾人祸或者官方喜丧之事,政府会减免几天或十天半个月房租,表达一点心意。比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雪灾严重,在店宅务租房的,免除3天租钱。建炎四年十月,“以久雨,放行在越州公私僦钱五日”。绍兴五年闰二月,“以雨雪,放公私僦钱五日”。

  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杭州从正月初一开始,公私房租减免3天。4月上旬,皇帝坐车到景灵宫,举行孟夏礼,要求沿路的公私房减免3天房租,租客沾了皇帝的喜气。举凡大型祭祀、祈祷、恩典、考试放榜等,皇帝一高兴,就可能减免公私房租3~15天。因为减免频繁,周密在《武林旧事》里夸耀,那些租客,几乎是白住房子了,幸福指数非常高。

  皇帝嘴巴一张,立马减掉房租。租户欢呼雀跃,管公房的店宅务乖乖闭嘴,但出租私房的租公租婆却不服。比如《系年要录》记载,李昌龄这二货,专替将领张俊收房租。张俊和高宗关系莫逆,担任过枢密使,陷害过岳飞。高宗下令减免房租,李昌龄抗拒减租令,坚决不减租。结果朝廷摘掉了李昌龄“武德郎”的官帽子。

  硬的不行,那就软对抗。比如不缺钱的房主,先抬高房租,再随便你政府减租,事实上租金没亏(参见《历代名臣奏议》南宋中期袁说友奏疏),或者房主不修房,逼急了,房屋干脆空着也不出租(胡太初《昼帘绪论》)。

  综上所述,《水浒传》中,金翠莲父女租住旅社房子,有可能享受到政府的民生福利,减免房租,但机会真的不多。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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