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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袁崇焕为何定了毛文龙“十二条罪状”
2016
11 /16
15:00
消息来源
未来网
揭秘袁崇焕为何定了毛文龙“十二条罪状”
    毛文龙是明末大将,在镇守东江方面屡立战功,但是此人却在后来袁从焕节制四镇之时,被袁崇焕斩杀。袁崇焕当时决定斩杀毛文龙的时候,是这样对毛文龙说的,“余节制四镇,严海禁者,恐天津莱登,受心腹之患。今设东江饷部,钱粮由宁远运来,亦无不便。昨与贵镇相商,必欲取道登莱,又议移镇,定营制,分旅顺东西节制,并设道厅,稽兵马钱粮,俱不见允。岂国家费许多钱粮,终置无用?余披沥肝胆,讲至三日。
   
毛文龙是明末大将,在镇守东江方面屡立战功,但是此人却在后来袁从焕节制四镇之时,被袁崇焕斩杀。

袁崇焕当时决定斩杀毛文龙的时候,是这样对毛文龙说的,“余节制四镇,严海禁者,恐天津莱登,受心腹之患。今设东江饷部,钱粮由宁远运来, 亦无不便。昨与贵镇相商,必欲取道登莱,又议移镇,定营制,分旅顺东西节制,并设道厅,稽兵马钱粮,俱不见允。岂国家费许多钱粮,终置无用 ?余披沥肝胆,讲至三日。望尔回头是岸,谁知尔狠子野心,欺诳到底,目中无我犹可,圣夫子英武天纵,国法岂能相容?”,“尔疑我为书生,不 知我乃朝廷一员大将。尔欺君罔上,冒兵克饷,屠戮辽民,残破高丽,扰登莱,害客商,掠民,变人姓名,淫人子女,尔罪岂不应死?今日杀毛文龙 ,我若不能恢复辽东,愿领尚方以谢尔。”此后便命在座军官,将尚不肯束手就擒的毛文龙抓起来,随后斩杀。

 

一、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尔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一当斩。
      二、尔奏报尽欺罔,杀降人难民冒功,二当斩。
      三、尔奏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语,大逆不道,三当斩。
      四、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又半,侵盗军粮,四当斩。
      五、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
      六、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六当斩。
      七、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
      八、强取民间子女……八当斩。
      九、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九当斩。
      十、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
      十一、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

责任编辑:方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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