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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从严治官"背后:滥杀无辜亵玩律法
2016
11 /16
15:29
消息来源
未来网
朱元璋"从严治官"背后:滥杀无辜亵玩律法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周国全,原题:《也谈朱元璋的反腐与搞腐》。

  不少有关民主法治、反腐倡廉的文章中谈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有的文章以朱元璋为例,谈论我国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制度,见仁见智,各抒己见。我也想从朱元璋反腐与搞腐的经历中,谈谈看到的几个问题,也许对反腐倡廉有一些参考作用。

  一、朱元璋铁腕反腐

  朱元璋出生在贫苦农民家庭,很小就给地主放牛。1344年,他家乡安徽凤阳一带发生了严重的旱灾、虫灾、瘟疫。朱元璋的“父母兄相继死于旬日之内”。十七岁的朱元璋无依无靠,就到附近的皇觉寺当了和尚。不久,寺庙打发他以“化缘”为名去乞讨。在三年的“游方僧”生涯中,他走遍了安徽、河南许多地方。亲眼看到元朝末年贪官污吏夺取民财,强占民女。广大农民被田赋、徭役盘剥得背井离乡,死在路上。他愤然喊出:“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因此,他立志反元、反腐。

  1、整饬军纪

  朱元璋二十五岁弃僧从戎,投到以郭子兴为头领的反元部队——红巾军中。

  在郭子兴部队的基础上,逐渐招募了很多农民,还通过招降、俘虏、规劝等方法,收编了许多元朝官军和其他反元集团的人。他们大多是农民出身,受过元朝官、兵和豪绅欺压,有反元的积极性,但农民意识严重,生活散漫,自私自利。这支部队在郭子兴死后由朱元璋率领,南征北战,屡立战功。许多将领和士兵就出现了居功自傲、违法乱纪现象。特别是来自元军和其他反元集团的人,原来就纪律很差,归顺以后恶习未除,一有战功,就有恃无恐,肆意横行,强占民财民田,霸占民女,嗜酒妄杀。面对这种现象,朱元璋就把整军当做反腐的当务之急,狠抓不怠。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一月,朱元璋受郭子兴之命初任“总兵”去增援和阳。先到和阳的是郭子兴的内弟张天祐。张入和阳“暴横多杀人”,把女人集中起来,准备带回滁州。朱元璋赶到和阳,就严整军纪,放归女人,使家人团聚,“人民大悦”。

  以后,朱元璋取太平,据金陵,以至以后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活动中,无数次大整军纪。

  朱元璋治军整军的特点是狠抓将,继抓兵。他派将出征以前,都告诫将士:征战并非为“略地攻城”,重要的是“平祸乱以安民生”。“城下之日,勿夺民财,勿毁民居,勿废农具,勿杀耕牛,勿掠人子女,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之者,罚无赦。”

  朱元璋发现将领有问题,就严肃处理。他曾对徐达、常遇春等将领说:“闻尔等所畜家僮乃有恃势骄姿,逾越礼法,此不可不治也。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他日或生衅隙,宁不为其所累?”朱元璋严诫诸将,将官也严管部下。

  朱元璋治军整军的另一特点是“言到法随”。取太平以前,朱元璋就令人写好“戒戢军士”的榜文,一入城,便将榜文张贴出去。有士卒欲行“剽掠”,一见榜文,“愕然不敢动”。有一名士兵违令而行,被斩首示众。此后,全城“肃然”,“人心悦服”。

  朱元璋治军的再一特点是赏罚严明。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时,他对那些论战功该封高一级爵位,因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如汤和、赵庸等四人,封了低级爵位。而对那些不自私贪财,服从调迁的人,如李文忠、邓愈二人,则封高级爵位。

  正因为朱元璋严格治军整军,他的军队纪律严明。史载:取镇江,“号令严肃,民不知有兵”。下婺州,“民皆按堵”。入南昌,“军令肃然”。武昌降,“士卒无敢入城,市井晏然”。其后攻杭州、苏州、大都等,都有类似的记载。

  开国以后,针对武将干预地方事务的作法,他下令:“民间词讼,虽事涉军务者,均归有司申理,毋得干预”;“遇有造作,……其合用物料,并自官给,毋擅取予民。”不许军人干预地方政务,不许军队直接向居民征用器物,就有效地从源头上避免了军队的腐败现象。

  2、严以治吏

  在整饬军纪的同时,朱元璋更加关注政府官员的反腐问题。

  随着战争的节节胜利,逐步建立了各级地方政权,其官员多是留任的元朝官吏,腐败恶习严重地沿袭着。朱元璋说:“元朝之所以失天下,就在其官吏贪得无厌,……然此风流传至今,未有遏制,如蝼蚁蝇蚋本性难移一样,贪官污吏随处皆是,不思悔改。”面对官吏“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的腐败现象,必须整饬政纪。

  朱元璋整饬政纪并非只是严惩和诛杀。他还在选拔培养适用的官吏,对官吏进行防腐反腐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随着官吏的自然减员和对贪腐官员的处理,需要补充大量新人。朱元璋通过官员举荐、建校培养和科考三种方法选用新官。新官上任前,朱元璋给予明确的宣示。一次,他对新授的234名郡县官员说:“予今命汝等为牧民之官,以民所出租赋为尔等俸禄,尔当勤于政事,尽心于民。……毋或尸位素餐,冒贪坏法。”洪武十年,他对新上任的官员说:“国家俸禄如井泉,汲而不竭”,如果谋取赃利,虽然积钱满屋,一旦事发就被处理。你们应该以贪官被整肃为借鉴,“勉于为善”。朱元璋还主持为新官编著《授职到任须知》,说明到任后要做什么,怎么做,不能做什么。真可谓善言相劝,细心指教。

  朱元璋鉴于元朝法律的“宽纵废弛”,就在正式建国的前一年,命中书省以唐律为蓝本,制订《明律》。以后又根据新的情况和实践经验多次进行修改,洪武三十年(1397年)重新颁布的《大明律》,对反贪腐的条令规定得既简明,又严厉:犯赃多少,给予什么刑罚,一清二楚。这对可能犯腐者有明显的警示作用,对官员执法、人民举报有很强的依据性。

  官吏是执法者,又是恃权犯贪的高发群体。因此,使他们知法,懂法,不敢以身试法,是非常必要的。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令工部制作“铁榜”,对公侯功臣违法乱纪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处措施。他还主持编著了《资世通训》、《臣戒录》、《诸司职掌》、《责任条例》、《醒贪简要录》、《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阐明法规和对于官员的要求以及处理贪官污吏的案例,要求官员学习、遵守、执行。

  为了从严治吏,朱元璋逐步建立了考核制度,由吏部和督察院共同执行。他对掌管纠察的官员说:“你们应当正己率下,忠勤事上,不得委靡因循,纵奸作恶。亦不得假公济私,蠹政害民。”他派大臣到各地考察官吏,还亲自接见各地朝觐的官员,对于他们的表现给予评定,并施以奖励或处罚。他让乡绅监督官吏,让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在年终之时,赴京面奏,他承诺“一定凭其所奏,奖善去恶。”

  在用种种方式宣示法令,用种种方式进行监督的情况下,贪腐现象还是煞不住。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指被处死贪官的尸体--笔者注)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有鉴于此,朱元璋就进一步加大了惩治力度,对于犯有贪腐罪的人,不论是皇亲国戚,权臣勋将一律严惩。马皇后是朱元璋同甘共苦的结发妻子。她的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附马都尉欧阳伦,运私茶牟取暴利。朱元璋令他自尽。朱元璋亲侄朱文正恃功骄纵,夺人妇女,他要依法处置,因为马皇后苦谏未杀,遂罢官,安置凤阳为先人守护坟墓。后来因为逃跑,被朱元璋赐死。朱元璋儿时的放牛伙伴,引导他参加红巾军的同村好友汤和的姑夫,隐瞒田地不纳税,被朱元璋处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时收受贿赂,枉法纵囚,并诬告他人致死,被召回京城,在朝堂上被鞭死。朱元璋取金华时,因缺粮严禁制酒,大将胡大海的儿子伙同他人犯禁,朱元璋下令处死,有人劝说:“胡大海正领兵攻绍兴,可以本官之故饶他。”朱元璋发怒说:“宁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坏我号令!”自己抽刀把那几个人杀了。

  朱元璋严以治吏,却宽以治民。洪武六年,江西有商民破坏盐法当处死,洪武十七年,陕西都司捕获140名贩私茶者,当死。朱元璋说:这是“愚民无知犯法”,“不过为贪利耳,初无他心”,令免死罚作苦工或谪戍外地。

  严治吏,宽治民,是朱元璋治国的一大特点,他的另一特点是,严惩贪腐,宽治政务性过错。他曾下诏:官吏在“三过”(三次犯有过错——笔者注)之内都给以“自新”机会,甚至允许有罪官员戴着脚镣继续做官理政,而对于有贪腐行为的官吏,则严惩不贷,决不轻饶。

  3、洁身自好,严诫家人

  朱元璋牢牢记着儒士范祖干投奔他时讲过的话:“帝王之道,从修身齐家开始,才能治国平天下。”他深知作为开国皇帝的“修身”,对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极端重要性。他说:“君主所好,关系甚重。惟有躬行节俭,才足以养性。如果崇尚侈靡,必将丧失德性。”“上能崇节俭,则下无奢靡。”

  朱元璋一生比较勤俭。下属官员把缴获陈友谅的镂金床送到南京,朱元璋说:“以一床工巧若此,其可知陈氏父子穷奢极靡,焉得不亡?”“即命毁之”。洪武元年(1368年)十一月,天下府州县官要朝觐新皇帝,朱元璋制止说:“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要在安养生息。”潞州要进贡特产人参,金华要进贡香米,西番酋长要进贡朱元璋爱喝的葡萄酒,回回商人要进贡香料,他皆阻止。

  朱元璋由农民起义领袖蜕变为封建皇帝,封建统治阶级固有的腐朽性,在他身上也反映出来。他没有,也不可能摆脱几千年来封建皇帝那套规制。所以,在宫殿、后妃、车马、乃至服饰、用具,大体上都沿用了旧的制度。但他在沿袭的前提下尽量因陋就简。如新建殿堂不准雕饰,不准建造供观赏游玩的亭台馆榭。皇宫内的空地,他命太监种上漆树、油桐树,收获的油漆供官用,减轻人民负担。历代皇帝用的各种车辆,都用金玉装饰。朱元璋下令车用木制,用铜代金。他不亲近戏剧歌舞,不饮酒作乐。每日饮食,多为粗茶淡饭,日用器物也尽量从简。

  朱元璋勤于执政。他天未亮便入朝理事,早朝结束再吃早点,稍事休息,就批阅奏章,或博览群书。午后,再入朝,或批阅奏章,或与儒臣讲经论史,直到日落才回宫。晚上躺在床上,总要在脑海中重现当日所行之事:“深夜卧床难寐,便披衣而起,……思量天下之事,凡应当施行之事,便立即记录在案,待天亮后下诏执行。”他在吃饭时想起某事,便写纸条挂在衣服上,有时挂很多纸条,他诙谐地称之为“鹑衣”,意即像鹑鸟长了许多羽毛。

  朱元璋很重视教育子孙。他以自己的经历和榜样做表率,教育子孙勤政廉政。他聘请名儒担任教师,传习经史礼仪和“民间稼穑”、“古往成功之迹”。他带着长子朱标,“遍历农家”,察看农民的居处饮食,并对朱标说:“凡居处食用,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苦于饥寒。”他见几个儿子在宫中一块菜地旁玩耍,便说:这块地可以建亭台楼阁供你们游玩,我却令内使种上菜,为的是减少农民负担。

  朱元璋还先后颁布了《昭鉴录》、《永鉴录》、《明皇祖训》,要求子孙持守保身,还规定不许立丞相,不许宦官、后妃干政。尤其重要的是规定分封的亲王“不裂土、不临民”:番王不能搞独立王国,也不允许他们参与地方的行政管理。

  分封的亲王如有不端行为,朱元璋就严厉批评。他指责秦王“荒淫逸乐,罔兴土木,阉割幼男,苦害宫人,滥杀无辜”;周王“夺生员已定之亲”;齐王“擅将民间女子入宫,不用者打死,烧成灰”;潭王“施用鞭刑打死典簿一员,用铁骨朵打死典仗一员”;鲁王“将百姓和军家的小孩拿入宫中阉为火者(即奴隶——笔者注)。”朱元璋还对有的亲王给予取消护卫的处罚。

  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病故,立朱标的长子十五岁的朱允炆为皇太孙。朱元璋又对太孙进行精心培养。他对太孙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在大将蓝玉案中,朱元璋把能征善战的将领几乎杀光了,就对太孙说,现在没有人能威胁你了;我又分封了你的叔叔们做番王,如果北元要来进犯,“诸王御之”。太孙问:“虏不靖,诸王御之”,如果“诸王不靖,孰御之”?朱元璋反问太孙:“汝意如何?”太孙胸有成竹,说:“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废置其人,又甚则举兵伐之。”太孙把一步接一步的对策讲得清清楚楚,朱元璋放心了,说:“是也,无以易此矣!”

  接受历史上后妃干政、外戚专权、内臣骄横、宫内侈奢的教训,朱元璋制定了管理后宫的制度和办法。他说:“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后妃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俾预政事。至于嫔嫱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栉。恩宠或过,则骄恣犯分,上下失序。”洪武五年六月,他命工部制作铁质金字红牌,上面镌刻对后妃的戒谕之词,悬挂在宫中,让后宫女子们遵守。他规定:后妃们的衣食之费、金银币帛、器用百物,都要向皇帝申请,得到批准后,依照严格手续领取,违者处死。由于朱元璋的严厉管教,后妃们比较勤俭。马氏身为皇后,仍督率宫女做针线活,早起晚睡,从不懈怠。她们做活剩下的零头碎布,留下来做缝补之用,或做成小件,送给孤寡老弱病残之人。其平常生活只求“衣取适体,食惟适口”,吃穿都很节俭。

  朱元璋对太监的管理和使用,也有一定规制。

  朱元璋执政中后期,也有侈风日增的趋势。如征召浙江、江西等地无夫并自愿入宫的年轻女子入宫;增设内使人数;诏令亲王用具原来用银者,“悉改用金”等。不过,洪武朝尚无出大格,既无后妃、外戚干政,更无宫人横行。

  由于朱元璋铁腕反腐,严于修身齐家,在他执政的洪武朝,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吏治比较清正廉洁的。

责任编辑:方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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