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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拆迁收益等“假离婚”,是否还享有配偶的法定继承权?
2018
11 /21
16:19
消息来源
以案格物
为了拆迁收益等“假离婚”,是否还享有配偶的法定继承权?

现实中,夫妻为了拆迁收益、贷款互相担保、规避税费、规避限购令等事宜“假离婚”,此时另一方是否还享有配偶的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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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行为合法有效

夫妻双方为了拆迁收益、贷款互相担保、规避税费、规避限购令等事宜“假离婚”,其离婚行为合法有效。

二、属于同居关系

双方离婚后仍然共同居住生活,因未按《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结婚,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构成事实婚姻。

三、不再享有配偶的法定继承权

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享有配偶的法定继承权。若另一方并非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而需要依靠被继承人进行扶养的人,且亦未举证证明自身对被继承人进行了较多的扶养,亦不符合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酌情继承遗产的情形。

此外,在办理“假离婚“手续时,往往双方在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上约定草率,一旦出现变故,就会带来很多麻烦,希望所有人都不会遇到假戏真做。

 

责任编辑:钟丽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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