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普法课堂 > >正文
精神病妻子施暴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刚过一年,丈夫去医院拿妻子的病历,才知道妻子因为精神疾病住过院。在后来的家庭生活中,丈夫经常被妻子抓伤或者赶出家门,于是伤心的丈夫将妻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磊诉称:原告与张莉是同班同学,之前两人缺乏联系,到了2007年9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原告没有发现被告患有精神病。2007年11月26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08年5月,原告到医院拿被告的病历,才知道妻子因为精神疾病住过院。2009年1月26日晚上,被告将原告的脖子和手抓破,并在深夜将原告赶出其家。原告人认为,由于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已经破裂,故要求与张莉离婚。
据小两口的邻居陈述,平日里总能听见他们争吵、打架的声音,有一天晚上听见丈夫站在家门口求妻子开门,结果妻子不给他开门。第二天邻居看见丈夫抱着篮球在楼外哭,这才得知丈夫因为打篮球回来晚了,妻子就不让他进门。婚后经常吵架,经常听到丈夫在屋里哭,有一次甚至听到丈夫求妻子“求求你了,别闹了,让我睡会觉,我明天还要上班。”还看到丈夫脸上被抓伤的痕迹。
被告张莉表示同意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
经门头沟法院的法官主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两人的归双方所有,并无其他争议。(以上均系化名)(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母冰)
责任编辑:杨茜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