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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的世官制
中国古代官制的正式形成,通常认为是从秦统一中国开始,学界普遍认可王亚南先生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的观点:“中国的专制官僚政治,始于秦国,由秦首创了许多官制。”而在官员选拔方面,通常有世官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几种主要的官员选拔制度;在发展过程上,可将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分为四个阶段,即以世官制为核心的先秦时代的选拔制度,以察举征辟制为代表的秦汉时期选拔制度,以九品中正制为主体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拔制度,以科举考试制为主体的隋至清代的选拔制度。
首先来看世官制。世官制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依据血缘关系采用官职世袭办法进行官员的选拔任用,世卿世禄制是世官制的主要形式。世卿制即按照宗法血缘关系世袭官职,从最初实行的“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到后来的“嫡长子继承制”,都是把血缘关系作为官员选拔的唯一标准。在“嫡长子”继承制下,国家还设立了贵族学校,为未获得继承的其他贵族子弟进入官僚统治阶级提供途径。顾名思义,这种培训机构专为贵族子弟设立,教师为贵族官员,学生为贵族子弟,平民没有进入贵族学校的机会,也相应地无法获得进入统治阶级的权利和渠道。
世卿世禄制是和“封建”制紧密联系的,世袭官职和享受待遇同步伴随。周天子封土建国,将土地和奴隶按照血缘关系分封给子女及其他近亲亲属,使其成为封地的主人,这些封地主人在身份上是诸侯,实际上行使行政长官的职能,诸侯再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给士,由此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诸侯对上接受周天子的统治,承担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入朝述职义务;对下在领地内作为统治者,享有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并可在封地内继续分封卿大夫。
这种依据血缘关系建立的选拔制度,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紧密联系的。从原始氏族部落过渡到奴隶制国家,社会发展进入了“家天下”阶段,奴隶主贵族掌握国家政权,为了维护家族利益,通过采取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势力对国家权力进行垄断,并依据血缘关系进行传承,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从“禅让制”过渡到“世官制”。这种官员世袭制度主要存在于秦朝以前的夏、商、周时期,故称为是先秦时期官员的主要选拔任用制度。商朝和西周时期,尽管也存在类似于后世“乡举里选”这种选贤任能形式,但仅仅局限于从奴隶和平民中选拔低级官吏,作为具体办事人员,很少担任高级职务,它仅仅是作为世官制的一个补充形式。
进入春秋和战国时期,诸侯国纷纷称霸,称霸的诸国内部权力结构急剧变化,甚至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这样的以下革上的事件,强国之间又把争夺的目标指向天子。这一过程中,“废长立幼”“废嫡立庶”等政治争夺不断发生,依据宗法和血缘关系确立的制度体系不断被打破;诸侯国之间靠武力争夺地盘并且争霸战争频繁,依据血缘关系选拔官员不能满足霸业对人才的需求,军功制和养士制开始步入历史舞台。
随着秦朝统一,实行了郡县制。原来建立在“井田制”和“分封制”基础上、依据宗法和血缘关系进行选拔任用的制度进一步弱化,逐步被新的选贤任能制度形式所取代。(郝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