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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2011:电影《熔炉》催生《熔炉法》
2021
08 /31
09:49
消息来源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韩国2011:电影《熔炉》催生《熔炉法》
        2011年10月28日,韩国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侵害防治修正案》(又名《熔炉法》)。《熔炉法》大幅提高了对性侵幼童、残障人士等性暴力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了对青少年和残障者的保护。那么,是什么促成了这次法律修订呢?
2011年9月,改编自韩国女作家孔枝泳同名小说的电影《熔炉》在韩国上映。电影以发生于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距首尔四小时车程)的真实案件为蓝本创作,一经上映便引起巨大反响。据统计,总观影人数达到570多万,为韩国人口的十分之一,甚至连总统李明博也观看了此片。电影讲述了聋哑学校校长和部分教师性侵、虐待学生的恶劣罪行,以及学校教师和人权组织成员一起力图撕开黑幕,通过法律途径惩治罪犯的经过,故事的结局是罪犯轻判,学校仍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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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中的故事沉重而压抑,真实事件竟然更加残酷。2000年开始,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教职人员开始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2005年6月,该校教师全应燮向光州身障者家庭暴力谘商所揭发了此事。案件中的学生受害严重,时隔数年,曾为受害学生们做心理治疗的老师在回忆起当年受害学生的糟糕状况时,仍忍不住痛哭失声。这所学校是私立学校,同时又是既能获政府补助又能向企业募款的社福法人单位,受《私立学校法》和当时实行的《社会福祉事业法》的双重保护,经营自主,完全不受外界监督。所以,虽然当地人权团体付出种种努力,寄希望于司法,但结果很不理想。一审中,只有4人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和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二审更是发生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以没有前科和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用公款支付和解费)而被判缓刑获释。事实上,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接受任何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人权团体认为判决不公,一直坚持抗争,但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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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该案的全应燮老师
 
      2008年,韩国女作家孔泳枝读到关于此事件的网络新闻,调查之下,很受震动。她将该事件写成小说在网络上连载,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2009年,小说出单行本,大卖。电影中的男主角孔刘(正在服兵役)读到此书。2010年8月,孔刘退伍,提出将小说翻拍成电影的计划。电影由著名导演黄东赫执导,孔刘主演,2011年9月上映。电影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小说,它使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很快,网络出现要求案件调查重启的百万人签名活动。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本人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学校亦因被光州政府取消执照而暂时关闭。案件走到这一步,当时法律对性侵量刑标准偏低的缺陷展露无遗。根据当时法律,性侵身障者,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性侵幼童,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公诉期只有七年。重回学校的两位老师都已经过了追诉期。民众发出加重刑期、废除追诉期的呼声。电影上映的第37天,韩国国会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压倒性地通过了《性侵害防治修正案》,又名《熔炉法》。《熔炉法》规定,性侵女身障者或不满13岁的幼童,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废除公诉期;对残障者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新法于2012年7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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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炉法》在国会通过
 
       除了《熔炉法》,这部电影还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的修订。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该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还强化了国家和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了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的公益性和透明性。
韩国国会还通过了《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该特别委员会将对以残障者为对象实施性暴力等侵害人权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关对策。
 2011年12月19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性犯罪类型中新设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与对非残障者实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标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标准将于2012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小小一部电影,却推动了一系列法律的修订,可算是个奇迹。奇迹背后,是民众对法律武器惩恶扬善功能的期许和信任。
 

责任编辑:鲁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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